因为我们不懂法,自家面包车给自己搬个东西,不应该被查处罚款。


这位媒体人真牛,替老百姓讲了话,有时候我们用自家面包车给自己搬个东西都会被查处罚款,因为不懂法,也就自认倒霉了!这事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2015年6月27号上午,一位听友说自己在东二环华清路立交由东向东二环辅道被新城运管站截停,明明是拉点自己的货物而招致运政扣行驶证,并且在没有任何证据下认定为非法营运,并且准备扣车,急切求助老檀,自己的听友遇见困难,老檀当然要帮助自己的听友,维护听友的合法权益,老檀赶到场依照相关法规为听友主持了公道。





做为广大微面、MPV、面包车主及司机,老檀告诉你们,这些车辆在公安交警上牌时就是非营运车辆,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可能改变它的性质,但是非营运并不是不允许拉货,只要不改变车辆出厂状态不超载不从事经营运输,任何部门都没有权力处罚或要求办理除行驶证、保险、环保以外的东西,运政要求办理货运资格证依据是国家交通运输部2008年颁布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其中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定义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运输活动。 而非营业车辆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用或仅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


第五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需要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由以上条款可以看出,首先运政只能住站工作,在路口检查都要经省政府批准,绝对不允许上路拦截正常行驶车辆,其次只要是为自己生产生活服务的,不是以赢利为目的收取运费就不是营运就不需要办理营运证,最后关于取证,运政必须现场有证据证明你是营运才能处罚,而不能先扣车。广大车主及司机不要怕运政!只要你们是为自己拉货没有收取他人的运费,挺起胸膛据理力争就一定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


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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